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将“坚持依规治党”确定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,对“坚持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”作出专门部署、提出明确要求。这对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,更好管党治党、兴党强党,具有重要意义。
坚持依规治党,就是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,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,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,以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工作效能。
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。1938年10月,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报告中就明确提出“党规”、“党内法规”的重要概念和实践要求。1978年12月,邓小平同志在《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团结一致向前看》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:“国要有国法,党要有党规党法。”“没有党规党法,国法就很难保障。”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“全面从严治党”和“全面依法治国”纳入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并以前所未有的决心、举措和力度持续纵深推进,取得历史性成就。特别是,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“坚持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”、“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”,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国家学说。2018年修改宪法,将“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”载入宪法总纲第一条中。党的二十大修改党章,将“依规治党、标本兼治,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”写入党章总纲中。目前,在我国现行有效的303件法律中,已有94件法律明确规定和体现党的领导的内容。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有机统一、衔接协同,显著提升了治理效能。
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、根本之策。新征程上,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必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,切实抓好五中全会《决定》部署的贯彻落实。必须把党章作为全党的根本行为规范,强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,推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,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。一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根据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际需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,及时补齐制度短板,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。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,强化制度刚性约束,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、遵守制度没有特殊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,坚决纠正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。三是大力破除潜规则,坚持立明规矩,推进党务政务公开,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和人身依附关系侵蚀党内生活。(作者沈春耀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)
